超過35歲 職場拉警報?

聯合新聞網2008/10/07陳素玲、吳孟庭、許韶芹


全球大裁員,職場30歲就要拉警報?人力銀行調查,因為可塑性低、人事成本高、較守舊且不能接受改變,都是企業不願意進用中高齡員工的原因,只有48%受訪企業接受中高齡員工,更有7.31%的受訪企業表示完全不接受,以醫療、貿易和民生業接受度最低。

景氣寒冬,企業主紛紛以裁員、縮減人事來減少成本,根據經濟部最新資料顯示,公司解散、撤銷及廢止家數中,繼去年創下逾4.7萬家的新高後,今年前8月已累積3萬266家,年增2.54%。


企業進用新人上限38歲 過去45歲以上中高齡才擔心的職場危機已經悄悄降至35歲以上,人力銀行調查,受訪企業進用一般員工的年齡上限平均僅38歲,高達4成6甚至將上限定在35歲以下。而企業對於中齡求職者的接受度也普遍偏低,平均僅48.17%,更有7.31%的受訪企業表示完全不接受。

受訪企業的中齡員工,平均僅佔企業總員工數的31.38%,而55.85%的企業,中齡員工占比更在30%以下,可看出現今企業朝年輕化發展的傾向。以行業別分析,醫藥農牧、貿易流通、民生消費業中,對中齡求職者的接受度相對較低。企業對中齡勞工進用意願低落的原因,主要包括可塑性低 (38.46%)、人事成本高(35.5%)、較守舊/不能接受改變 (31.95%)、擔心無法融入團隊 (24.85%)、配合度差/機動性較低 (23.08%)。

儘管對中齡求職者的接受度低,也有企業坦言,中齡員工的穩定與經驗對於企業有一定的價值,專業經驗 (58.19%)、流動率低 (43.86%)、抗壓性佳 (34.8%)被認為是中齡員工的最大優勢。


「放軟身段 面對未來」

企業不愛中高齡員工,許多正值職涯黃金歲月的中齡上班族面臨了離職、降薪、業績目標提高等職場危機,人力銀行調查有8成2上班族已有此憂患意識,主因在於大環境景氣不佳、產業前景堪憂,遠航資深座艙長陳國良則表示,要放軟身段面對未來。


30到45歲 8成2擔心裁員

金融風暴席捲全球,經濟前景堪虞,引爆企業裁員風潮,人力銀行最近針對30到45歲職場中齡分子進行調查,發現有高達8成2者認為大環境不佳,深怕面臨裁員減薪危機。

人力銀行營運長吳睿穎說,根據經濟部最新資料顯示,公司解散、撤銷及廢止家數在去年創下逾4.7萬新高,今年前8個月更達30,266家,年增率為2.54%。「職場冰河期」來臨,過去約45歲的上班族才會面臨中年危機,但現在就連30歲的員工也人心惶惶。

人力銀行9月19日至10月2日針對30-45歲上班族,進行「中齡分子職場危機大調查」,有效回收1,235分問卷。調查顯示,有高達82.35%的職場中齡者擔心面臨職場危機,其中大環境不佳、產業前景堪憂、企業營運不善為3大主因。

再進一步分析,製造傳產、百貨消費、媒體出版業,擔心遭遇職場危機的比率最高。和目前企業現狀相比,儘管終身雇用制幾乎已成夢想,但調查顯示,仍有3成6中齡上班族冀望能在現職服務到退休,其中中高齡者轉職困難、滿意目前待遇與福利、害怕改變現狀,都是強化在現職待到退休的主要因素。政府教育、醫藥農牧、工商服務三個產業,員工有意在現職做到老的比率最高,比率最低的行業依序為百貨消費業、貿易流通業與民生服務業。


徵人限年齡 最重罰150萬

「限35歲以下」 過去企業徵才常見限制年齡,但很多企業主可能不知道就業服務法已在96年5月23日通過「反年齡歧視」條款,輕者罰30萬元,最重可罰150萬元。勞委會發現業界對這項新增規定非常陌生,不時接到檢舉電話,因此除已通函各政府機關招人不得訂定年齡限制外,也緊鑼密鼓印製宣導手冊,自7月起展開全面宣導,避免企業觸法。
  
不過,雇主可別以為只有徵才時限制年齡才違法,進用後舉凡「甄試」、「考績」、「晉升」、「調職」或「培訓」、「組織裁員資遣」、「退休政策」及「申訴程序」都不能因為年齡有差別待遇,否則都屬違法,影響層面甚廣。
  
就業服務法第5條「就業歧視條款」原本規定雇主對求職者不得以種族、階級、宗教、黨派等12項理由歧視,今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增列「年齡」、「出生地」、「性傾向」,其中因為年齡限制普遍存在許多徵才廣告中,使得「反年齡歧視」條款格外受到注意。
  
勞委會坦承,這項條款因與過去企業用人習慣大不同,很多業者沒有注意相關訊息,刊登徵才廣告時仍然明目張膽限制應徵年齡,勞委會原則上希望初期先以「宣導取代罰鍰」,但日前台中市政府來電反應,某位廠商在人力銀行的求才條件限制「30歲以下」,人力銀行雖予勸導,但廠商執意保留「限制應徵年齡」,對此,勞委會表示,對於已被善意提醒仍不接受者,只好建議台中市政府直接開罰單。
  
由於連地方政府都對執行面有疑義,勞委會日前也召集地方勞工單位宣導,並對「就業年齡歧視」做出明確定義,亦即只要求職者或受僱者,因為年齡而在招聘過程或僱用上受到不公平或不同差別待遇,都構成「年齡歧視」,適用範圍不只「招聘廣告」,進用後的升遷、考績、調職等行為,都不得因為「年齡」有所差別。
  
為了避免政府機關「率先違法」,勞委會除了發函所有政府相關機構徵才時不得限制年齡外,也上網瀏覽政府徵才網站,主動提醒。此外,勞委會也打算請媒體業者配合,在廠商刊登徵才廣告時,主動告知提醒。勞委會目前也正趕製「防制年齡歧視宣導手冊」,7月起全面發放並進行電視廣告,逐步將觀念落實到所有事業單位。


eXfuze F1 team --- explore the power of seven +
Posted on 下午6:49 by F1 Team and filed under | 0 Comments »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


Free Blogger Templates by Isnaini Dot Com. Supported by Used Car Pictures. Powered by Blogger